无锡太湖学院关于毕业生户籍迁出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凡户籍迁入我校的2025届毕业生,毕业离校时须迁出户口。
二、《户口迁移证》有效日期为30天,学生本人请及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原籍或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如有丢失、涂改、损坏、过期等,须由学生本人负责。特殊情况提前与保卫处联系。联系电话:18912389365龚老师
三、《户口迁移证》落户地址确认需提供材料:
1、在无锡已购房产:房产证、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为学生父母的,另需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或户口本)。
2、未落实工作单位,在无锡无自有房产:学生户口迁回原籍。原籍地址与落户地址不一致的,请学生提前咨询落户地派出所,确保不会因不符落户政策无法落户。
3、已落实工作单位:由工作单位向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落户联系单》,凭《落户联系单》落户无锡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单位集体户。
4、国内就学:凭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迁移至录取学校。落户地址需与《招生手册》上提供的落户地址一致。
四、各学院请于6月4日前将学生确认好的电子表格发送至保卫处;保卫处将统一前往派出所办理,与毕业证书同时发放。
无锡太湖学院保卫处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