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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太湖学院关于开展校内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管制刀具及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排查,全面收缴在校学生及教职工非法持有、私藏的管制刀具,严防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有效遏制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排查对象

管制刀具: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单刃、双刃、三棱尖刀以及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及多刃刀具

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如菜刀、斧子、榔头等。

三、时间安排与工作要求:

1自查阶段(3月27—4月15日)

各学院处室)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清查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紧迫性、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宣传教育工作,明确不应持有管制刀具,不得将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专题布置,严格落实自查工作。对照公安部《管制刀具认定标准》,对管理区域内的每个地点、每个人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排查是否持有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品,尤其是对教学楼、行政办公楼、体育场馆、学生宿舍、食堂、商业街及施工单位等重点部位进行定期检查。非法持有、携带管制刀具的师生员工,要主动上交所在学院(处室),各学院(处室)集中后由保卫处移交公安机关。持有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非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师生员工,要妥善保管,使用时注意安全。(自查表见附件)

2、抽查阶段(4月16—4月30日)

各学院(处室)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将联合属地派出所组织相关人员在校内进行专项抽查。一旦查出管制刀具,将严肃处理,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广大师生和教职工应当积极向学校保卫处举报非法持有或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情况与线索,举报电话:85585110、85507119。

 

无锡太湖学院学工处   无锡太湖学院保卫处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