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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无锡太湖学院学生户籍迁入的通知

各位同学:

按照《无锡市户籍准入登记规定的通知》、《长三角区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跨省迁移》文件通知,保卫处办理学生户籍迁入本校的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具有长三角区域常住户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且在当年(自然年)被长三角区域内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向迁入地自愿申请“长三角区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跨省迁移”服务。

符合上述情况的新生在10月1日前带好

学生户口本复印件(地址页、户主页、本人页)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左下角写明班级、本人身高和体重、联系电话;右下角写上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与本人关系)

  ③《长三角区域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户口跨省迁移承诺书》(见附件1)

  ④《户口登记业务个人委托书》(见附件2)

交至无锡太湖学院6号行政楼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经无锡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审核同意,迁入地公安机关通过“长三角公安政务服务内部协作平台”向迁出地公安机关发起迁移信息核验,代替申请人持证跨省(市)奔波。

 

2、其他情况的本校学生在10月1日前将从

  ①生源地迁出的“户口迁移证”

  ②身份证复印件(左下角写明班级、本人身高和体重、联系电话;右下角写上父母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与本人关系)

《户口登记业务个人委托书》(见附件2)

交到无锡太湖学院6号行政楼大学生事务中心10号窗口。逾期不候。

 

3、如有疑问,请联系18912389365 龚老师

   

 

无锡太湖学院保卫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