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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安全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实验实训中心、活动中心、图书馆及餐饮单位:

冬季来临,又到了火灾高发期,电气问题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原因。为杜绝校园火灾事故,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保障我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现将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政领导认真抓好消防安全工作,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及火灾事故带来的危害性。需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进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考核。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切实把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深入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增强广大师生防火意识。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防火工作,以“全民参与,防治火灾”为主题的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的东风,积极行动起来,运用多种形势,广泛深入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学校防控、扑救火灾的能力。

三、严格做好火灾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

1、冬季降临,用电负荷增大,各单位一定要加强对大功率电器的管理。严格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电源、电器、线路等设备的监管、检测、检查。禁止采用接线板连接和使用多台电器。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热毯、热得快等学校明令禁止的违章电器。

2、加强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和保养,确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顺畅;校园道路两侧禁止停放机动车辆,以确保学校消防通道顺畅,做到有备无患。

3、要加强对学生宿舍楼、餐饮单位、图书馆、教学楼、食堂、活动中心、实验实训中心等人员相对集中、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场所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强化消防安全措施。特别是餐饮单位要对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减压阀、管道定期检查,定期清洗油管道,不得违规贮存液化气。

4、做好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内施工单位出租、服务场所的安全防火管理工作。施工单位和出租服务场所经营者入校后,必须确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组织和责任人,报保卫处备案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须有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如在租赁、承包、施工期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追究引进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5、严禁在宿舍、教室、办公场所等公共用房内私拉乱接电源,对电动车电瓶充电。严禁将电瓶车停放在楼梯间、楼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等区域。

6、做好学校山林的防火工作。及时清除枯枝、落叶等杂物,严禁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及孔明灯等。

7、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巡查力度,对重点岗位和重点部位要重点检查。

四、加强各类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工作。严格报批手续,落实消防安全预案,确保消防安全。

生命不保,何谈教育。学校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坚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责任到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5日前向保卫处提交本单位消防安全隐患自查报告。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