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处室(中心)、各商业单位:
冬季来临,气温降低,用电高峰随之而来,根据市、区公安、消防部门对冬季防火及用电安全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全面加强我校冬季防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高度重视用电安全。依照2024年学校与各学院、处室签订的《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安全工作原则。组织学生及本部门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醒大家注意用电安全,杜绝不安全事故发生。
2、各使用部门、实验室、计算机房、办公室、多功能活动室、食堂、营业网点、仓库、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等要加强安全用电管理,充分考虑线路的安全负荷,严禁用电场所未经管理部门同意私拉乱接电线,如确实教学、施工等需要,必须在线路负荷允许的条件下由专业电工来实施完成。
3、各用电场所应严格按电器设备的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下班后必须做到随手切断各种电器设备,如空调、电脑、电灯等电源。
4、各部门在使用电器设备及电器的过程中,发现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切断电源,及时联系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的插头、插座及开关。
5、空调温度设定不得高于23度,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等其他电加热器,严禁各部门在使用空调的同时使用其他取暖设备。
6、各部门、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安全用电管理规定执行,特别是存放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的地方,坚决不允许使用明火取暖。
7、校园内严禁明火作业。如确实作业需要,报备保卫处并按规定做好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8、学生宿舍严禁私拉电线、插座。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热毯、电饭煲等电器。
9、教职工宿舍,要科学、合理规划用电时间,尽量错开用电高峰,避免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免负荷超载,引起不安全事故。
10、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插座及电器设备。购买此类产品,应在正规商店购买有国家“CCC”标志认证的合格电器。
11、加强对学校电瓶车车棚的充电的管理,严禁乱拉乱接现象。
近期请各部门做好冬季安全用电的自查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随后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规用电现象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并给予必要处理,消除用电不安全隐患,保证学校安全稳定。
保 卫 处、后勤基建处
2024年11月28日